士兵也能享受军官待遇
剑客行者 三剑客
三剑客
一个军士新兵的时候和营长一块走,路上其他战士看见他们走来都主动向他们敬礼问好。
这是一个小事,但是却让他记忆犹新。他说自己军衔低,只有主动向其他人敬礼的份。但是这次沾了营长的光,也享受了一次军官待遇,享受了别人主动向自己敬礼的感觉,虽然自己也知道其实人家主动敬礼的对象不是自己。
军营是讲究纪律和等级的,士兵就享受士兵应有的待遇,军官享受军官的待遇,二者之间独立运行不相交叉。但是生活中,你会发现一些士兵特别是中高级军士,他们的待遇和军官类似或者相同,成为让其他士兵羡慕的事情。
老单位开展过一个团军士长工作的试点,一名一级上士成为了团里的军士长。和其他士兵不同,他的工作地点在团机关,一个专门为他设立的办公室,履行着很多和士兵身份“不相符”的职责。
战友们开玩笑说,他享受的可是正营职待单间办公的待遇,履行着股长的职责,一下子就成了“军官”。但这个军士长却说,虽然待遇和营职军官相媲美,但是自己还是一个兵,自己的属性没有变。
士兵享受军官的待遇,其实并不是单位的特殊关照,更不是领导的奖励,而是为了某个任务某个工作采取的特殊措施。
比如《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规定:……家属随军的士官,其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入学等待遇,五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营职军官相同;六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团职军官相同。”
《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面积标准》明确,服役22年以上的高级士官执行团职标准,服役17年以上不满22年的高级士官执行营级标准。
还有评定残疾等级的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士官伤亡残疾保险金的赔付,其标准为不低于少尉排职1档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的月工资基数计算。
而在家属随军、差旅费报销、退休安置政策依据等等,或多或少部分士兵都有参照军官标准执行的政策,让不少军士获得了更好的服务保障。
士兵部分待遇比照参照军官待遇执行,剑客认为并不是偶然现象,是军队的建设发展特别是军士制度的不断发展的结果。当军士(士官、志愿兵)的地位和价值得到不断加强和提高,对应的待遇也越来越多的时候,参考比照军官的制度标准执行就是大势所趋也是工作需要。
另一个原因是,关于军士待遇的机制制度处于一个探索完善的状态,内容规定的缺失让落实无法可依。再加上符合条件的军士数量不多,单独制定规定性价比不高,所以比照成熟的军官的标准落实就更加稳妥和简便。
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服务保障好军士(士官、志愿兵),让他们也可以享受到部队建设发展的成果。比如保障性住房很多士兵也希望有资格申请入驻,将他们按照军官的条件纳入保障范围就有效解决了他们的资格和操作性问题。
同时,这样做也是尊重军士在军营中的贡献和价值的一种方式,让付出更多、能力更强的军士得到更多的保障,树立起良好导向。
可以说这种方法和机制虽然涉及的士兵不是很多,但是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赢得了大家的认同和称赞。至少,让大家对军士价值和地位的理解更加形象,认同提高了不少。
然而事物都有两面性,这个机制也是如此。它在解决相关问题保障待遇的同时,也让部分战友产生了误解和依赖,甚至有了类似“五级士官相当于营职军官,六级士官相当于团职军官”的说法。
有网友说他现为一级上士,说服役时享受了比照军官的待遇,询问退役时是不是也可以继续按照这个机制落实?他觉得既然军官转业安置时是干部,意味着安置后自己将不再是工人身份而是干部身份。
一名退役志愿兵也说,服役期间根据《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待遇的规定》,他在福利待遇、政治待遇等方面,比照军官标准享受了相关待遇,于是退役之时也希望也认为当地安置部门应该按照军官的待遇按照,按照军官落实。
这些战友的希望理解,但是无法实现。虽然服役期间他参照相应职级干部待遇标准执行,但仅限于服役期间,仅限于相关待遇,而并非个人身份属性和转业安置身份的变换。士兵参照相应军官职级退役安置,这种情况是没有的。
有些战友会说这是安置部门的不作为,也有人说为什么服役期间可以执行退役之后就不执行了。这是因为根据《兵役法》规定: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因此,法律法规所指的士兵既包括义务兵,也包括志愿兵(军士)。
所以虽然不少军士曾经或者现在比照军官的标准享受了相关待遇,但是不意味着你的身份和安置待遇的迁移和转变,退役时依然按照各自的身份属性执行落实相关待遇。服役期间出现了士兵和军官待遇交叉比照的情况,是特殊情况的特殊处理,是对部分士兵的特别待遇。而这些机制和待遇,随着退役而消失取消,不带到退役之后。
当然有一个例外,那就是逐月待遇。大家都知道逐月的安置方式对照的是军官的自主择业,以前也是军官的专属安置方式。现在呢,变成了官兵共有。而无论比不比照,服务保障好退役军人的初心不变、目标不变。
而剑客也理解这些战友期待“比照待遇”向退役延伸的原因。是大家期待更大的尊重认可,是自信心和地位提升的表现,是对退役后更好生活更好保障的期待。都说人往高处走,自然安置待遇也要向更高更好的标准看齐。
理解归理解,在没有具体变化之前我们还只能依规落实。同时我们也需要了解,士兵地位和待遇的提升需要一个逐步改变的过程,也不是参考军官待遇就可以完成的。在相关机制未发生改变之前,我们需要做的事提高自己,靠拼搏和成绩获得更多的资格。正如《安置条例》中,有一个全国、全省安置地随心选的待遇,靠荣誉和付出就可以获得,而不是靠比照才能拥有。
但是剑客相信,未来随着士兵待遇和地位的提高也,这种情况会发生改变,赋予士兵的更好的退役待遇也不会只是梦想。
到时候谁比照谁,还不一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