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小学生的黄一川 一审被判死刑
庭审中的黄一川。
11个月后,震惊全国的上海市浦北路杀害小学生被告人黄一川等来了自己的一审死刑判决。
5月23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黄一川表情僵硬,一言未发,直至被法警押离审判席,他甚至都并未回头看一眼旁听席上的亲属。
上海一中院认为,黄一川故意杀人,致两人死亡、两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黄一川系有预谋、有准备地在校园附近针对无辜儿童实施严重暴力,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故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回溯本案,向无辜的小学生挥刀并非黄一川的临时起意。案发前,他曾经去过广州等多地的幼儿园、小学实地踩点并拍照。到了上海后,他也曾经去过高安路一小、市立幼儿园等学校门口踩点。最终,黄一川决定以上海市徐汇区浦北路380号世界外国语小学的学生作为作案目标,认为“这所学校高档、家长地位高、条件好”。
2018年6月28日当天上午6时左右,黄一川把从超市购买的不锈钢斩切刀装入塑料袋,乘坐公交车出门。8时许,他来到世界外国语小学门口。看到学校门口保安戒备森严,他选择了离学校有一段距离、人较稀少的附近窥探。
11时30分许,黄一川尾随该校小学生谭某某、费某某、金某某、学生家长张某某等人,行至距校南门约130米处时,黄一川拿出斩切刀进行砍杀,造成谭某某因被锐器砍切项部造成颈椎、颈髓及椎动脉离断致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费某某因被锐器砍切头面部及左手掌等处造成颅腔开放、左手离断等致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金某某、张某某头部等处损伤构成轻伤。黄一川行凶后被当场抓获。
站在审判席上的黄一川再过11天将年满30岁。大学毕业后,他工作6年,换过20多家单位,案发前辗转厦门、武汉、广州、上海多地,工作屡屡碰壁,案发时处于无业状态。案发被捕后,黄一川坦白,因在多地长期就业不顺,6月初来沪找工作无着,产生厌世情绪,转而萌发了行凶报复社会的念头。
1989年,黄一川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市绥宁,据媒体报道,在绥宁的多个同学回忆,黄一川小时候活泼,经常和同学出去踢足球、打篮球。不止一个中小学同学记得,黄一川家境不错。读小学的时候,他家有比较贵的零食、大屏幕的电视和VCD机,同学喜欢去他家看球。读高中时,黄一川穿过一些带牌子的运动装,与从乡下到绥宁一中寄宿的同学区别明显。
中学时期,黄一川父母离异,而后他便同母亲一起生活。不过在校期间他学习成绩不错,2007年考入湖南科技大学建筑专业学习,这被他认为是高考失利。黄一川不止一次和大学同学提起,高考失利对自己打击很大,要通过考研来改变命运,并表示一定要考上很好的学校。不过后来他经历了两次考研失利。
有知情人士向媒体描述,黄一川的性格较为内向寡言,一直想通过学习改变命运。不过,在母亲眼中,儿子“学习成绩很好,从不说谎,又乖又优秀”。不过她也承认,儿子性格内向且傲气,生活自理能力差,近年来愈加颓废、暴躁。
法院判决显示,经鉴定,黄一川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此前,他将会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一直倍受外界关注。
不过,最终合议庭认定,黄一川虽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被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但鉴于其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且其精神疾病对其作案时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没有明显影响,故应依法予以严惩。法院仍然作出了死刑判决。
此前据媒体报道,在绥宁县城,黄家多位亲属表示黄一川的奶奶患精神分裂症多年,“是遗传的病害了他”。
(于伟力 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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